跳至內容

變更

View changes from to


On 2020年4月17日 下午4:59:11 [+0800], Gravatar 張耘書:
  • Updated description of 日治時期臺灣行政區域沿革 to

    明治二十九年(1897)六月第二任臺灣總督桂太郎上任,以抗日義軍力量尚大,而原有三縣一廳制度,因山川隔閡,交通不便,各地民情不同,乃有縮小行政管區之議。爾後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將此計畫付諸實行,在明治三十年(1898)五月三日公布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將原三縣一廳改為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鳳山六縣及宜蘭、臺東、澎湖三廳,並廢原有支廳,在縣廳之下設置辨務署。六月十日以府令第二十、二十一號公布各縣、廳、辨務署的名稱位置及管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