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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集描述:
明治三十一年(1898)三月第四任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上任,以原有縣廳所屬辨務署、警察署及撫墾署等機關達數百單位,官衙構成複雜,冗員過多。乃決定將地方行政制度簡化,同時裁併辨務署與縣,將警察署及撫墾署合併於辨務署,統合事權,擴大辨務署之職權。在六月十八日重新制訂公布「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裁撤原有新竹、嘉義、鳳山三縣,併入臺北、臺中、臺南三縣,連原有的宜蘭、臺東、澎湖三廳...
來源:日治時期臺灣行政區域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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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8年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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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 2018年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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