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0~111年度生態檢核委託服務計畫
新竹市110~111年度生態檢核工作計畫,係依據水利署民國110年2月19日經水字第11053057410號函核定之新竹市生態檢核工作計畫(110~111年),並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108年5月10日工程技字第1080200380號函函頒「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及水利署民國106年7月經水河字第10916161650號函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執行作業注意事項」等規定辦理。針對民國110~111年新竹市轄區內預計及已核定辦理之河川、區域排水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於工程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各階段辦理生態檢核工作並建立民眾協商溝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