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八年(1919)製糖場原料採取區域
資料集描述:
為了解決新式製糖工場原料貨源不定的問題,總督府於1905年發佈「製糖場取締規則」。需得政府許可凡才能設立新式機械製糖場,且經政府考量後,依工場能力指定原料採取區域。此舉營造製造獨佔、原料獨佔的現象,但製糖會社對區內生產過剩的甘蔗負有收買義務;至於區內農民則有耕作自由。日本本國財閥的資本傾注,加上臺灣人的資本也紛紛投資於新式製糖製糖工廠制度,取代舊有糖𣈳,以日資為主的製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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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4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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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 2014年2月23日 |
格式 | SHP |
字元編碼 | Big5 (繁體中文大五碼) |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