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行政區劃沿革

康熙二十二年(1683) ,鄭克塽降清,結束了明鄭在臺灣二十二年的統治。清廷內部經過一番棄臺留臺的爭議後,決定將臺灣納入版圖,於康熙二十三年設立臺灣府,隸屬福建省分巡臺廈兵備道,下轄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巡檢司四,坊四,里二十六,庄二,社四十六,鎮一,外澎湖嶼三十六。坊、里、庄、社、鎮及各地行政中心,很多都承襲了明鄭時期的建置。到了康熙末年時,臺灣縣下轄四坊一十五里一莊及澎湖三十六嶼,鳳山縣則是管轄七里二保六莊一鎮十二社,諸羅縣轄四里九保九莊九十五社。與清廷領臺初期的行政區域相比,顯然有往南北兩方向發展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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